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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10批次不合格食品被点名
时间:2019-06-17 09:48:36 来源:转载食品伙伴网 点击:10次
6月13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今年第23号食品抽检信息,10批次不合格食品被点名。据悉,本次抽检了餐饮食品、糕点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共6类食品445批次样品。
 
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不合格样品为:眉山市东坡区王氏川菜馆销售的“油条”、德阳市区伍油条店 销售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分别为513mg/kg、773mg/kg。
 
铝主要是在制作油条、油饼过程中添加明矾引入。明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油条和油饼在炸制过程中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膨大。《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应不超过100mg/kg。
 
酱卤肉制品检出亚硝酸盐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酱卤肉制品检出亚硝酸盐超标。其中,标称由四川内江阳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卤肘(酱卤肉制品)”,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验结果为36mg/kg。另有1批次该标称生产企业于2019年3月16日生产的称重“精典卤肘(酱卤肉制品)”也检出同样问题。
 
亚硝酸盐是肉制品中常用的发色剂,在肉制品中适当加入亚硝酸盐,不仅可使熟肉制品保持鲜艳的红色,而且还可抑制肉毒梭状杆菌的生长与毒素生成,起到防腐、改善风味和提高肉品质量的效力。但是,过量的亚硝酸盐对人体健康会造成一定影响。根据《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亚硝酸盐在腌制肉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应不超过30mg/kg。
 
4批次样品检出超范围食品添加剂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信息分别为:自流井区十足超市销售的标称由自贡市贡井区雪兰糯米粉厂生产的“叶儿粑粉”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标称由阆中市弘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糖蒸馍 ”及另1批次标称该生产企业于同一日期生产的同一规格“桂花蒸馍”检出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王刚(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二段与裴城路交叉口)销售的“馒头”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其中,上述的“白糖蒸馍 ”样品还检出了菌落总数超标。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各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添加。长期食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可能会影响人体健康。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鸿运粮油干杂店销售的“活乌鱼”检出磺胺类(总量)超标,检验结果为459.79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标称由北川禹珍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鸡枞菌”检出总汞(以Hg计)超标,检验结果为2.5mg/kg,标准规定为≤1.80m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自贡市、绵阳市、内江市、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自贡市、德阳市、巴中市、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23号)不合格样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1 北川禹珍实业有限公司 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乡石泉街58号 北川禹珍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禹里乡石泉街58号 鸡枞菌 128克/袋 禹珍 2018/9/1 总汞(以Hg计) ‖2.5 mg/kg ‖≤1.80 mg/kg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 / / 眉山市东坡区王氏川菜馆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桐花巷141号 油条 散装 / 自制日期
2019/4/2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513 mg/kg ‖≤100 mg/kg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3 自贡市贡井区雪兰糯米粉厂 贡井区长伍路127号 自流井区十足超市 自流井区檀木林国宾府二期17栋第一层1-6-1号 叶儿粑粉 800克/袋 欣兰+图形 2019/3/7 二氧化硫残留量 ‖0.032 g/kg ‖不得使用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4 阆中市弘乐食品有限公司 阆中市鹤峰乡鹤峰大道295号 阆中市弘乐食品有限公司 阆中市鹤峰乡 白糖蒸馍 350克/袋 弘乐 2019/3/26 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 ‖0.83 g/kg ‖不得使用 ;菌落总数 ‖180000,460000,550000,1000000,480000 CFU/g ‖n=5,c=2,m=10000,M=100000 CFU/g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另有1批次该标称生产企业于同一日期生产的同一规格“桂花蒸馍 ”也检出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不合格。
5 / / 王刚(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二段与裴城路交叉口)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二段与裴城路交叉口 馒头 散装 / 加工日期
2019/4/2
糖精钠(以糖精计) ‖0.214 g/kg ‖不得使用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6 / / 鸿运粮油干杂店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七星农贸市场4-5号楼1-2号门市 活乌鱼 计量称重 / 2019/3/19(购进日期) 磺胺类(总量) ‖459.79μg/kg ‖≤100μg/kg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7 四川内江阳升食品有限公司 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红光路137号 四川内江阳升食品有限公司 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红光路137号 五香卤肘(酱卤肉制品) 称重 童升+图形商标 2019/3/15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36 mg/kg ‖≤30 mg/kg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另有1批次该标称生产企业于2019年3月16日生产的称重“精典卤肘(酱卤肉制品)”也检出同样问题。
8 / / 德阳市区伍油条店 四川省德阳市市辖区蒙山街市场 油条(自制) 散装 / 加工日期
2019/4/2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773 mg/kg ‖≤100 mg/kg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23号)

本文关键词:监督 管理 食用农产品 食品 糕点 蔬菜 肉制品 粮食 抽检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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