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违禁添加剂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就可生产长而粗壮的豆芽,市售毒豆芽一次一度让消费者望豆芽而色变。为了增加豆芽产量、提高豆芽嫩度,一些不法商贩在豆芽生产过程中添加一种叫6-苄基腺嘌呤的禁用添加剂,也就是俗称的无根豆芽素,如果长期食用会对身体有损害。
6月19日,长岛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毒豆芽”案,被告人李某、冯某夫妻二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李氏夫妇,长年在长岛县从事豆芽的生产、销售,他们在生产过程中,向豆芽添加无根豆芽素、AB粉、漂白粉等有毒、有害非食品添加剂。
法院审理认为,李氏夫妇在从事食品生产过程中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无根素、增白剂等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并将所生产的含有上述成分的有毒、有害的食品予以出售,危害了食品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毒豆芽”事件,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为提高食品加工生产、销售商户的守法意识,庭审中该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体工商业户代表和群众代表旁听庭审。
做食品也是在做良心,不法商家不能为了一己私利生产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此种行为应该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本文关键词:无根豆芽素 “毒豆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