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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小饭桌都是“问题桌” 卫生健康没保证
时间:2014-10-15 16:32:49 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1125次

 大家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在外面小餐馆吃完饭有出现拉肚子的现象,而且不止一次。尤其是在外工作、上学的想找到一家放心的“小饭桌”太难了。今年秋季开学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民王涛四处奔波找“小饭桌”。他的女儿今年考上了乌废旧高新区(新市区)的一所中学,因为离家远,午饭成了难题。学校周围的“小饭桌”倒不少,可不是卫生条件差就是没有相关手续。


   现象:多数小饭桌只有健康证


近日,记者以学生家长的身份,分别对乌市天山区、水磨沟区、高新区(新市区)等地的10余家“小饭桌”进行了调查。


乌市第13小学位于天山区健康路。记者来到该校对面一栋居民楼内的“小饭桌”。“小饭桌”设在客厅,经营者是一名40多岁的女性。她告诉记者,孩子们的饭由她做,每月400元,不用签协议,交钱就能来吃。记者提出要看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她奇怪地看了记者一眼:“我有健康证,‘小饭桌’办啥营业执照啊。”


随后,记者又来到新民路第30小学附近的一家“小饭桌”。“小饭桌”的经营者告诉记者,每天有20多个孩子来吃午饭。“你这儿卫生吗?”记者表示担心,这名经营者立即拿出一本健康证说:“你尽管放心,我是经过体检的。”记者看到屋里还有几个人在做饭,“你雇的人办了健康证吗?”她赶紧向记者解释:“她们就帮我择菜,打个下手,没办健康证。”


记者从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早在2011年,乌市就颁布实施了《乌鲁木齐市学生小饭桌监督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小饭桌”开业前应当向辖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获准后方可经营。同时,经营“小饭桌”还必须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亮照经营,将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放置在房间醒目处。经营负责人要与学生家长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规定还要求“小饭桌”有独立的食品加工操作区、就餐和休息场所,食品加工操作区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然而,记者调查了10余家“小饭桌”,没有一家经营者向记者出示营业执照,仅有3家经营者向记者出示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其余经营者均表示只有健康证。另外,多数“小饭桌”的厨房面积未达到8平方米,没有休息场所,没有一家经营者提出要记者与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声音:家长盼“小饭桌”规范化


调查中记者发现,目前乌市多数“小饭桌”开在自有住宅内。有的居民楼“年事已高”,存在卫生条件差、就餐环境狭小、楼道拥挤等诸多隐患。另外,一些“小饭桌”的经营者只是自己办了健康证,而临时雇佣的人都没有办,“一证管数人”。


家住新民路附近的许先生告诉记者,他给孩子选“小饭桌”时,首先关心的就是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问题,其次才关心饭菜的营养调配。“小饭桌”虽然很多,但是鱼龙混杂,家长很难辨别哪些“小饭桌”是规范的、合格的。


许先生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小饭桌”的监督管理,让“小饭桌”规范化经营,才能保证“小饭桌”的食品卫生安全。他说,“小饭桌”虽然只是孩子吃饭的小事,但是如果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力度不够,任由无证的“黑饭桌”发展壮大,很难说不会造成大的食品安全事故。


针对乌市部分“小饭桌”无证经营、卫生条件差的问题,乌市食药监局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乌市约有“小饭桌”370家,有半数以上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


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去年4月1日接管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工作,并成立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支队以来,从未放松过对“小饭桌”的监督管理。但是,由于“小饭桌”多属个体经营者在自家从事经营,地点隐蔽,查找难度大,监督管理存在一定的困难。


这名负责人说,家长应选择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许可经营的“小饭桌”。目前,“小饭桌”的办证信息在首府的一些学校校园也进行了公示,供家长选择。同时,他也提醒家长们,如果发现有无证非法经营“小饭桌”的现象,可以向该支队进行举报。


本文关键词:小饭桌成了问题桌 小饭桌健康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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