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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限量新国标下月实施 水产品国标细分更符现实
时间:2013-05-29 17:16:51 作者:管理员 来源:原创 点击:1885次
  6月1日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下称“新国标”)正式实施。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旧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以下简称“旧国标”)废止。记者对比新旧国标发现,新国标首次明确规定,水产品中双壳类重金属镉含量规定为2.0毫克/千克。旧国标中,水产品中仅列出鱼类的镉含量标准,为0.1毫克/千克。

  据了解,新标准逐项清理了以往食品标准中的所有污染物限量规定,整合修订为铅、镉、汞、砷、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

  近日,“镉大米”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新国标中,食品中镉的限量标准仍维持在0.2毫克/千克(国际标准为0.4毫克/千克);首次明确把水产品细分后的双壳类重金属镉含量规定为2.0毫克/千克。

  水产品国标细分更符合现实

  新国标出台之前,对水产品双壳类重金属有明确规定限量值的是由国家农业部出台的《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NY5073-2006)(以下简称“农业部标准”),规定水产品双壳类限量标准,其中镉≤1.0毫克/千克。而新国标中,水产品双壳类重金属镉含量限值规定为2.0毫克/千克,与农业部标准相比下调了一倍;若与旧国标(水产品鱼类)对比,其重金属镉含量标准则降低了20倍。

  不少市民提出质疑和担心,这是否意味着新国标降低了标准?对此,有专家认为,新国标更符合实际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系主任雷晓凌分析,旧国标对食品分类较少,如水产品并没有细分出双壳类水产动物,所以没把重金属镉列为限值标准。水产品是海洋和淡水渔业生产的动植物及其加工产品的统称;其中,鲜活水产品包括鱼、双壳(贝类)、虾、蟹四大类。

  如今水产品虽细分,但标准下降的幅度太大,吃多了会不会对身体造成影响?业内专家指出,鱼类和双壳类,最明显的区别就是鱼类本身有极强的排泄系统,而双壳类没有,更容易造成重金属大量沉积于体内。从这个意义来说,其标准应该是更加严格。

  雷晓凌认为,新国标更符合实际。以前一些标准不符合实际,导致产品达不到标准只好造假。“现在新国标中食品的分类更细,更加接近国际和其他国家做法”。

  而网友“我要戒水产品了”提出,此次新国标水产品重金属标准在严打大背景下放宽,是不是因为海洋污染严重,若不放宽标准,所有水产品都会面临不达标的尴尬。对此,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表示,制定一个食品标准,是以不伤害人身体健康为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与现实吻合。(记者马灿报道)

  声音

  制定标准应摒弃“国情化”藉口

  在国际分工越来越精细化的今天,标准的订立应该摒弃“国情化”的藉口,尽快与世界接轨。标准争议的背后,一方面是标准自我降格,另一方面是标准的“内外有别”。只有在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的过程中,突破部门立法的狭隘,充分吸纳民众的意见,才能真正为食品消费建起一道牢固的安全之墙。

  ——媒体评论员邓海建

本文关键词: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国标,水产品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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