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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总局连发3道“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时间:2017-01-24 10:36:35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点击:14次

节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饮食篇


逢年过节,走亲访友,吃喝多、运动少。为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节日期间饮食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饮食清淡,不油腻。吃得过于油腻,会导致能量过剩,加重肠胃负担,引起体重增加,甚至肠胃疾病。应选择脂肪含量低、能量低的食物,并不要过量食用。肥肉、动物内脏等应适量少吃,鱼、虾、蚌、贝等水产品脂肪低而富含优质蛋白质,可以适量多吃一些。

二、适量为止,不过饱。注意控制食量,不要吃得过于饱胀。节日期间不同平时,饮食缺乏规律,要饮食适量,短时间内摄入太多食物、饮料等会引起胃肠功能失调。

三、食物多样,不单调。要注重饮食合理搭配、选择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样化食物,多吃水果蔬菜,少吃油炸、烧烤食物。

四、清淡饮品,少喝酒。水是最好的饮料,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6岁以上儿童日均饮水量建议在800-1400毫升,成人在1500-1700毫升。不要喝过凉饮品,少喝或不喝含糖饮料。喝酒要适量,每天不超过低度白酒(38度)50毫升(约1两)所含的酒精量为适量,或饮用葡萄酒不超过150毫升(约1杯)、啤酒不超过450毫升(约1瓶)。

五、零食零吃,不为主。零食应以水果、坚果等为主。只宜零吃,不能代替正餐。炸薯片(条)等零食能量较多,应少吃或不吃。

此外,除了注意饮食外,还应经常活动,不能久坐。

节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储藏篇


春节临近,年货食品采购较多,如储藏不当,容易变质、长霉、腐烂,影响风味和营养价值。为了防范食物储藏可能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别提示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年货食品应适量购买或制作,尽量减少囤积,提倡按需备餐、点餐,既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也避免浪费。

二、对需要冷藏或冷冻保存的食物,应及时放入冰箱,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室温下。冷冻冷藏,应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尽量分隔或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熟食和直接入口食物宜放在冰箱上层,生的食物宜放在下层,避免贴近冰箱内壁。冷藏后的剩菜、剩饭应确认无腐败变质、并再次彻底加热后才能食用。即开即食食品开启后应妥善保存并尽快食用。

三、不同类别食物应根据自身特点采取不同的储藏方式。一是新鲜蔬果。绿叶蔬菜可用软纸包后放入保鲜袋冷藏,一般应在3天内吃完。豆角、茄子、青椒、萝卜等可用软纸包后放入保鲜袋,可以在冷凉处保存3-5天。柑橘类和香蕉、芒果等各种热带水果不宜冷藏,室内冷凉处存放即可。草莓、蓝莓、葡萄等浆果宜冷藏,最好24小时内食用完。苹果和梨既可以冷藏,也可以放在室内冷凉处。储藏过程中应注意检查,发霉腐烂的要及时挑出,避免污染扩大。二是肉和水产类食品。生肉和鱼如当天食用,可冷藏保存;如当天不能全部食用,建议按烹调需要分割后放入保鲜袋冷冻保存。烹调前,应提前放在冷藏室的下层缓慢化冻。鱼干、虾皮、海米等水产干制品应装袋封口冷藏保存。三是熟制主食和糕点。馒头、烧饼、面包等熟制主食可以冷藏保存,冷藏超过两天的应分装密封冷冻保存。柔软糕点可冷藏但最好两天内吃完。纯奶油蛋糕最好当日吃完。酥点和油炸类小食品最好一周内吃完。饼干曲奇等宜放在室温干燥处保存。四是饮料。未开封的饮料、果汁和啤酒冷凉处保存即可,但一旦开封就必须冷藏并在两天内喝完。葡萄酒开封后应塞上瓶塞并在一周内喝完。此外,番茄酱、沙拉酱等一旦开封应冷藏保存,巧克力不宜长时间冷藏或冷冻。

关于速冻水饺的消费提示


速冻水饺一般在-30℃至-35℃的条件下,持续约15分钟冻结,并在冷冻状态下运输、销售。温度是影响速冻水饺食用安全的关键因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别提示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购买时首先要观察速冻水饺包装是否完整,外观是否质地均匀。如发现速冻水饺已经解冻变软,有明显的开裂、变形、粘连,或者包装袋中有较多的冰霜等情况,最好不要购买。

速冻水饺购买后回家途中要尽量避免解冻,对不立即食用的要放入冰箱冷冻室保存。

二、速冻水饺在-18℃下一般可以保存3个月。特别需要注意,储存期限不能超过标签标示保质期,因为即使在冷冻条件下,微生物也会缓慢生长,营养成分、口感、鲜味都会受到影响。

三、家庭自制水饺用冰箱冷冻时,要把水饺单独摆放,避免黏连,待冻结后,再放入食品袋或容器中密封保存。冷冻水饺应尽快食用,不要存放过长时间。




本文关键词:食品安全 消费提示 食药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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