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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福建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于2017年7月21日前通过在线提交、传真、信件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处。
联系人:蔡敏,联系电话:0591-86296532
传真:0591-87627761 邮箱:cyc@fjf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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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福建省 食品安全 自查自评 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