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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上海这5批次食用农产品、调味品抽检不合格
时间:2018-06-28 09:07:17 来源:食品伙伴网 点击:12次

6月27日,上海市食药监局通报第25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告,本次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6大类食品777批次样品,有5批次检出不合格,包括食用农产品4批次、调味品1批次。


据通报显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中3批次基围虾检出土霉素超标,分别由江绪发、孙燕武、上海市徐汇区永成水产经营部3家销售,土霉素检出值分别为268μg/kg、192μg/kg、889μg/kg。


土霉素为四环素类抗生素,也为广谱抑菌剂。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土霉素在所有食品肌肉中最高限量不能超过100μg/kg,上述3批次产品均超过了这一标准规定。


其中,由江绪发销售的基围虾不仅检出土霉素超标,还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唑酮为抗生素类药物,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将呋喃唑酮列为禁止使用药物,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


还有1批次食用农产品为上海市徐汇区青根水产经营部销售的虾蛄,该产品检出镉含量超标,检出值为2.4mg/kg(以Cd计)。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如果长期大量摄入可能会给人体带来不同程度的健康影响风险。《GB 2762-2017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镉在甲壳类水产动物中的限量应不超过0.05mg/kg。


另外,由上海市崇明县盛泉食品商店销售、兴化市百菜鲜调味品厂生产的鸡精调味料检出总氮含量为2.60g/100g,未达标准规定值。根据《SB/T 10371-2003 鸡精调味料》的规定,鸡精中总氮含量应不小于3.00g/100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食药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本文关键词:食用农产品 食品 油脂 食用油 食药监局 乳制品 肉制品 粮食 调味品 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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