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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经营、未按规定检疫…宁波海曙查获27吨来源不明冷冻鸡爪
时间:2020-11-19 11:01:57 来源:转载食品伙伴网 点击:6次
日前,由宁波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查获的首起冷链环节食品大案已顺利办结,涉及“CHICKEN PAWS”等外文字样的、无中文标签标识进口冷冻鸡爪,共计1350箱27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无证无照经营冷冻鸡爪和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27吨冷冻鸡爪、罚没款406.35万元的行政处罚。

原来,自今年5月起,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疫情防控物防工作需要,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建自备冷库以及提供冷冻冷藏储存服务业务的第三方冷库展开持续性排查摸底。其中,执法人员在对宁波市海曙某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展开例行检查时,发现其2号冷库二楼储存了标有“CHICKEN PAWS”等外文字样的、无中文标签标识的进口冷冻鸡爪,共计1350箱27吨,却无法提供上述货物进口货物报关单等合法来源证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涉嫌无合法来源的27吨冷冻鸡爪予以查封。

经调查,上述冷冻鸡爪由方某于2020年3月24日进库存放于该公司,方某既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和检疫证明等资料。同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冷冻食品公司未按照规定查验进口货物报关单、商检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方某的合法经营证照。截至案发时,该批鸡爪尚未流入市场。

最终,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对方某依法作出没收27吨冷冻鸡爪、罚没款406.3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提供仓储便利条件的冷冻食品公司作出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下步,将联系相关单位对该批罚没鸡爪予以集中销毁。

本文关键词:畜禽肉品 食品储运 进出口 冷冻 标签标识 宁波 食品 食品安全法 肉类 进口 监管 鸡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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