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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检出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豆制品、食用农产品
时间:2020-11-20 09:41:30 来源:转载食品伙伴网 点击:0次
11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88号、2020年第89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6批次不合格食品。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和农兽药残留问题

在2020年第88号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信息中,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涉及1批次豆制品和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原因涉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食品分别为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友好时尚购物中心销售的、湖南金福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卤豆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疆万力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喀什市丰豫果蔬店销售的沃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其钾盐为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豆干再制品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该项目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克百威不易降解,容易造成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中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豇豆中克百威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在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或豇豆的种植环境污染,富集。

丙溴磷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专用于杀灭刺吸式口器害虫的超高效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中规定,丙溴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柑橘中丙溴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在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

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和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指标问题

在2020年第89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均为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和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指标问题。

不合格产品分别为霍城县金芬百货超市销售的鸡蛋,霍城县家乡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墨玉县天鲜配生鲜超市销售的生花生,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所有食品动物产蛋期中禁用。鸡蛋中磺胺类(总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超量使用相关兽药。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规定,镉在坚果及籽类的花生中的限量值为0.5mg/kg。生花生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花生种植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不合格产品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4期)2020年 第 88 号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 进货来源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进货来源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值 检验机构
1 / / 新疆万力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解放路79号 豇豆 / / 克百威 0.056mg/kg 0.02mg/kg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2 / / 喀什市丰豫果蔬店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曙光国际农业科技博览城18栋03号商铺 沃柑 散装称重 / 丙溴磷 0.23mg/kg 0.2mg/kg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值 检验机构
1 湖南金福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武冈市工业园春光路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友好时尚购物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219号(125区2丘42、44、46、48栋) 卤豆腐 200克/袋 武冈卤菜 2019/09/24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1.3g/kg ≤1.0g/kg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35期)2020年 第 89 号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值 检验机构
1 / / 霍城县金芬百货超市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朝阳北路(霍城新天地商业广场) 鸡蛋 散装 / 磺胺类(总量) 9.83μg/kg 不得检出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2 / / 霍城县家乡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朝阳北路新华书店56号 鸡蛋 散装 / 磺胺类(总量) 928.66μg/kg 不得检出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3 / / 墨玉县天鲜配生鲜超市 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英协海尔路1-2-102号 生花生 散装 / 镉(以Cd计) 0.72mg/kg ≤0.5mg/kg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关键词:食品检测 认证体系 粮油 标签: 监督 管理 食用农产品 食品 食品安全 豆制品 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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