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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抽检5类食品74批次样品 烤鸡翅检出铅超标!
时间:2019-11-20 09:58:01 来源:转载食品伙伴网 点击:12次
11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5类食品74批次样品,发现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为:喀什市渝特锡纸烤鱼店销售的烤鸡翅,该样品检出(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若长期或过多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铅会蓄积在体内,可能会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尤其会对儿童造成智力发育障碍和表现行为异常。《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熏烧烤肉制品(餐饮)中的铅的检测结果不得超过0.5mg/kg。重金属铅超标原因可能是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可能是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信息通告 (2019年第21期) 2019年 第93号不合格样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值 检验机构
1 喀什市渝特锡纸烤鱼店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新世界百货八楼 喀什市渝特锡纸烤鱼店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新世界百货八楼 烤鸡翅 / / 2019-08-15 铅(以Pb计) 1.32mg/kg   ≤0.5mg/kg 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餐饮食品评价性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本文关键词:监督 管理 食用农产品 食品 新疆 乳制品 肉制品 铅 鸡翅 豆制品 抽检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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